《浙江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印发,确定九大重点任务
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25年,中医药综合治理、数字支撑、特色服务、中西医结合、科技创新、人才培育、产业发展、文化传播和跨界融合等九大领域综合改革取得显著成果,基本建成中医药强省,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贡献中医药力量。
在全面提升中医药综合治理能力方面,《方案》提出,统筹安排并逐步加大中医药财政投入,做到中医药事业财政支出增长比例高于同期卫生健康财政支出增长比例。强化中医药科研经费投入保障,落实对公立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各地可结合实际建立基于服务量的中医医疗机构补偿机制。理顺中医医疗服务比价关系,落实中医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将具有疗效和成本优势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和“互联网+”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探索完善中医药人才评价指标体系,把中医药工作、中医药区域发展水平纳入健康浙江建设考核内容。
在全面深化中医药数字化改革方面,《方案》明确,依托“健康大脑”,以“中医处方一件事”改革为切入口,打造“浙里中医”。建设“中药产业大脑”,加强与“浙里中医”综合集成,建立健全中药产业统计目标和指标体系。按照“一地创新、全省共享”的要求,推广中医药重大应用场景,重点推进中医药数字化综合监管、中医云处方、中医云服务、浙派名医堂、名老中医数字传承工作室、共享药房、数字医共体等特色场景应用,不断提升“浙里中医”服务水平。
在全面优化中医药特色服务布局方面,《方案》要求,加快推进疫病防治基地和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建立健全中医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和救援制度,形成以国家和省级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为龙头、市级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为骨干、县级中医疫病防治队伍为基础的疫病防治网络。优化县级中医医院专科布局,每家县级中医医院建成6个以上特色专科、4个以上重点专科和1个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提升县域中医服务能力。推进基层中医医疗站点提档升级,15%的中医馆完成服务内涵建设,1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探索“一对一”帮扶模式,推动三级中医医院与山区海岛县中医医院建立紧密型中医专科联盟,补齐中医服务能力短板。
在全面促进中西医协同发展方面,《方案》提出,推动实现公立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医院等医疗机构中医科室全覆盖。将中医药工作纳入综合医院评审和绩效考核内容。统筹中西医资源,建立中西医多学科诊疗团队,推动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和多学科会诊体系创新,探索构建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的卫生健康服务模式。
在全面提高中医药科技创新水平方面,《方案》明确,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高标准建设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重点研究室和重点学科。加快推进省中医药研究院青山湖科创园区建设。在省“尖兵”“领雁”计划和局省共建计划中设立中医药专项,形成一批标志性成果。每年新增国家级中医药科研项目100个以上。实施省级中医药科研和转化专项,加快推进“千方百剂”项目,建立中药制剂质量控制中心,完善制剂研发和应用政策。
在全面加快中医药人才培育步伐方面,《方案》提出,支持浙江中医药大学建设一流中医药大学,加强一流学科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支持高校设立中医药二级学院、做强做优中医药专业,合理确定并逐步增加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数量。建立健全“西学中”人员培养机制,创新中医药继续教育线上培养模式,健全完善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依托省“鲲鹏行动”计划等项目,引进一批中医药顶尖人才,培养一批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岐黄学者,建设省市中医药创新团队100个。
在全面促进中医药高能级产业发展方面,《方案》要求,积极招引全球医药领军企业和上市公司在浙江设立中医药研发中心、合同研究组织(CRO)、生产基地。打造“六大药谷”,实施“浙产中药”品牌培育行动。推进浙江道地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和规范化生产基地、林下道地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持续培育“道地药园”和中药材特色乡镇。
在全面强化中医药文化传承传播方面,《方案》提出,加强“浙派中医”文化研究,组织编纂“浙派中医”系列丛书,建设“浙派中医”研究平台和传统知识数字图书馆。加强中小学中医药文化教育,推动中医药文化进党校、进农村文化礼堂。推进中医药海外中心、中医孔子学院建设,新增1—2家中医药海外中心,开展中医药科创国际合作,实施高水平中医医院学科计划,支持外国留学生来浙江省学习中医药专业。做强浙江中医药大学、温州医科大学等国家中医药服务贸易出口基地。
《方案》还要求,全面探索中医药跨界融合。加强传统医学药食同源理论、现代中医药保健实践等研究,全力做好铁皮石斛、灵芝、山茱萸等食药物质管理试点工作。持续支持开展十大药膳评选活动。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全省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90%。支持衢州、丽水等地发展以中医药为特色的康养产业。发展“中医药+”休闲旅游。整合串连大运河、钱塘江、浙东唐诗之路沿线的中药材种植基地和研学教育基地等资源,培育国家级和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打造中医药特色小镇和特色街区。
以下内容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官网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
(四)健全监测督导机制。对照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要求,建立工作目标指标体系,强化工作指导、工作监测、督促督查,完善问题反馈整改机制,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