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发布时间:2024-04-26 点击数:497
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保障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以解决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现实问题为导向,推动加快建立具有山东特色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不断满足山东中医药传承创新和中医药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司法需求。
山东是中医药大省,历代名医辈出,中医药文化底蕴浓厚,中医药资源丰富。《意见》突出山东特色,围绕强化审判职能,提升司法保护水平作出具体规定。涵盖齐鲁中医药种质资源、品牌、文化、专利、商业秘密、新兴产业、跨界融合、科研人员权益以及加大惩治力度等方面,聚焦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要领域和重点问题,为山东中医药知识产权审判实践提供明确指引。
同时,《意见》围绕深化改革创新,完善工作机制提出具体措施。主要包括建立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府院联动机制、强化司法引导、专业能力建设、司法保障能力等方面,打通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积极推动构建中医药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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