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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10部门联合印发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

发布时间:2023-05-11 点击数:825

近日,江苏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医疗保障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江苏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明确到2025年,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功能康复于一体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更加完善,全面实现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医院、门诊部、诊所)全覆盖,全面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等级中医馆全覆盖,全面实现基层中医药服务全覆盖,全面实现基层中医药人才配备全覆盖,全面实现基层中医药健康宣教全覆盖。


《行动计划》提出,健全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力争到2025年,100%的县办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新增6~8所县级三级中医医院,2~4所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建制乡镇卫生院三级中医馆数量占比50%、四级中医馆数量占比30%、五级中医馆数量占比20%。对标国家标准,完成中医馆服务内涵建设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达15%。


《行动计划》提出,优化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开展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培训和中医药人才振兴项目,力争到2025年,县办公立中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达6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达到25%,三级及以上基层中医馆至少培养1名中级及以上中医师,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90%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


《行动计划》要求,强化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完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平台,加快推进市域中医药适宜技术发掘与推广和县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建设,加快开展家庭医生签约中医诊疗服务项目库和中医药适宜技术师资培训。力争到2025年,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98%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6类15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社区卫生服务站均能提供4类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9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能够提供4类8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行动计划》要求,夯实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推进县级医疗机构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开展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县级政府办中医医院建成2个中医特色专科和1个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诊疗能力提升,力争到2025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处方占处方总数的比例力争达30%;促进中医药融入治未病、康复、养老服务;扩大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落实中医药城乡对口帮扶工作。


《行动计划》还提出,要营造基层中医药文化浓厚氛围,持续扩大中医药健康科普覆盖面。力争到2025年,所有县级区域依托县级中医医院等设置中医健康宣教基地,推动中医药健康知识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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